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十八屆中紀委第五次全會和中共中央印發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認真落實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經學院黨委研究,現將學院領導班子成員和院級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分工如下:
李世勝(黨委書記)
為全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第一責任人。對院黨委領導班子成員、院級領導以及各處室、系部和直屬單位正職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分管的黨辦、組織部以及聯系的護理系、基礎醫學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1、監督院領導班子嚴格執行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八項規定”,發現班子成員有不廉潔問題,及時誡勉談話,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需追究法律責任的,及時報告市委、市紀委,并配合上級組織搞好調查處理。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2、落實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主持抓好黨委各工作部門的的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務公開工作。
3、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主持抓好選拔任用干部工作,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4、領導和組織群團組織開展好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5、領導和協調學院反腐敗斗爭中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6、嚴格教育、管理和監督各部門、單位正職廉潔從政,防止腐敗問題發生,如發現不廉潔問題,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7、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的處室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問題的,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翟惠根(黨委副書記、院長)
對全院行政系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對院行政領導班子成員和行政系列領導成員及各處室、系部、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分管的院辦、審計處以及聯系的機械系、思政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1、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工作任務,提出指導性意見,了解掌握總體工作進度和重要情況,處理好黨風廉政建設和發展、改革、穩定的關系,推動各項工作協調、持續、健康發展。
2、協助黨委書記抓好全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責任制的落實,協助抓好院領導班子和各處室、系部、單位正職廉潔從政,反腐倡廉工作。主持抓好行政處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和院務公開工作。
3、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協助黨委書記主持抓好選撥任用干部工作,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4、嚴格教育、管理和監督領導班子成員和部門、單位正職廉潔從政,防止腐敗問題發生,如發現不廉潔問題,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5、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的處室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問題的,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6、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公費接待、“三重一大”事項等方面的有關制度,防止發生腐敗問題。
7、領導和協調學院反腐敗斗爭中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李國春(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
協助黨委書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對分管的人事、宣傳統戰部、學生工作部、武裝保衛部、團委、黨校、關工委工作以及聯系的計算機系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和院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主持抓好人事、宣傳統戰部、學生工作部、武裝保衛部、團委、黨校、關工委、計算機系的廉政建設工作。
2、加強對人事重點業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人事工作紀律的行為。
3、嚴把大學生入伍關口、嚴格學生管理,嚴把獎學金和困難補助金的評定以及省、市“三好學生”、“優秀班干部”的指標分配和審批關。
4、抓好學院師生的安全保衛,做好學院的穩定工作。
5、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的處室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問題的,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楊 銘(黨委委員、副院長、附屬醫院總支書記、院長)
對附屬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對分管的科研處(含實習農場、暢通駕校)以及聯系的臨床系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和院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落實附屬醫院黨總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主持抓好科研處和附屬醫院及聯系的臨床系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切實做好附屬醫院的大宗物資采購和基建工程招投標工作的不正之風和違紀的糾正及查處工作。
3、嚴格教育、管理、監督科研處在科研學術工作中發生的不正之風和違紀糾正及查處工作;教育分管的臨床系和附屬醫院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層干部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問題的,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韓立路(黨委委員、副院長)
對計財處、招生處、就業處、成教部、中職部、教育陽光服務平臺以及聯系的建筑工程系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和院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主持抓好計財處、招生處、就業處、成教部、中職部、教育陽光服務平臺以及聯系的建筑工程系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嚴格執行財務管理、招生等方面的有關制度,防止發生腐敗問題。
3、突出抓好招生工作和收費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違紀的糾正及查處工作,在學生就業工作中嚴把政策關,制止亂收費。
4、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的處室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問題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竇鐵生(黨委委員、副院長)
對分管的總務處、后勤中心、資產管理處和基建辦以及聯系的農學系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和院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主持抓好總務處、后勤中心、資產管理處、基建辦和農學系的廉政建設工作。
2、切實抓好工程和經營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防止暗箱操作,全面推行政府采購制度,制止并糾正招標、采購中的不正之風及其中違紀的糾正及查處工作。
3、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學院各部門嚴禁對外開展各種經營活動和投資活動,嚴格執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規定,依法維護學院國有資產的安全,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4、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的處室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問題的,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蔣衡湘(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對全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監督責任。對分管的院紀委、監察室以及聯系的汽車技術系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省、市、學院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積極參與院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發現班子成員有不廉潔問題,及時報告市委、市紀委或黨委書記、院長。主持抓好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案件查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等工作任務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協助抓好黨務、院務公開工作。
2、主持抓好學院紀委、監察室、汽車技術系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嚴格教育、管理和監督分管處室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問題的,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嚴重違法違紀的,嚴肅進行查處。
李 晶(黨委委員、工會主席)
對分管的院工會、離退辦、女工委、計劃生育辦、關工委、附屬學校以及聯系的旅游管理系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1、對學院工會、老齡辦、附屬學校、旅游管理系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認真貫徹上級和學院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學院工會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認真貫徹上級和學院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
3、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處室、單位成員廉潔從政,嚴格執行工會財務制度,用好管好工會經費,防止出現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問題的,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王中軍 (黨委委員、副院長)
對分管的教務處、教學督導和高職研究室、圖書館、網絡信息中心、實驗實訓中心、發展規劃和校企合作辦工作,聯系的財經系、外語人文教育系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院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主持抓好的教務處、教學督導和高職研究室、圖書館、網絡信息中心、實驗實訓中心、發展規劃和校企合作辦工作,聯系的財經系、外語人文教育系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切實制止和糾正學院在教學、職稱評聘和圖書教材、實驗器材和儀器設備采購等方面的不正之風。
3、利用網絡引導輿論,宣傳黨的方針、政策,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
4、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的處室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問題的,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駱正軍(院長助理)
對協管的科技產業處的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和院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協助抓好科技產業處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結合業務工作,開展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風氣建設的教育,負責糾正部門和行業的不正之風。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單位工作人員的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問題的,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唐陶富(院長助理)
對協管的圖書館和教務處以及聯系的醫學影像與醫學技術系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和院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協助抓好圖書館和教務處醫學影像與醫學技術系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結合業務工作,開展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風氣建設的教育,負責糾正部門和行業的不正之風。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處室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不廉潔問題及時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羅敏杰(院長助理)
對協管的成教部以及聯系的公共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和院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協助抓好成教部、公共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結合業務工作,開展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風氣建設的教育,負責糾正部門和行業的不正之風。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的處室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有不廉潔問題的,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劉曉蘭(副院級干部)
對協助分管的人事工作、學生工作部以及聯系的藥學系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和院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協助抓好人事處、學生工作部、藥學系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加強對人事重點業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人事工作紀律的行為。
3、結合業務工作,開展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風氣建設的教育,負責糾正部門和行業的不正之風。嚴格教育、管理、監督分管處室成員廉潔從政,防止發生腐敗問題,發現不廉潔問題及時批評教育,促其糾正,對于嚴重違法違紀的,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
中共永州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2015年4月21日